于都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有序恢复公共交通运营的通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33号)、《省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公告》(年第4号令)、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将我县有序恢复公共交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时间和线路

1、从年2月17日7:00开始恢复城市公交先行恢复1路(火车站-县汽车站-长征广场-工业园管委会)、8路(火车站-马子口--长征大桥-汽车南站-上欧工业园三期三标)2条公交线路,2条线路共投入8辆车,运营时间为7:00—18:00,隔30分钟发班,主要服务企业员工上下班和进出火车站旅客,视乘客出行需求增减班次。后期视群众出行需要逐步恢复其他城市公交线路。

2、从年2月17日7:00开始全面恢复出租车。

3、从年2月17日7:00开始全面恢复于都至赣州(县城至赣州机场和赣州西站)定制班线。

4、从年2月19日7:00起县汽车客运总站恢复运营。

5、适时逐步恢复农村客运。先期根据群众出行需求和工业园复工企业员工返岗需要,对目的地相对集中、具备一定规模的出行需求,提供“点对点”和“一乡一车”、“预约乘车”等客运服务模式,降低感染风险,保证群众出行顺畅。后期视群众出行需要逐步恢复正常农村客运线路。

6、省际班线客运的恢复运营时间待省运管局明确全省统一恢复运营时间后再做安排。市际、县际班线客运和包车客运的恢复运营时间参照省际班线执行。鼓励对目的地相对集中、具备一定规模的出行需求采取包车形式出行。

二、运营的要求

1、交通运输经营者应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的标准,切实做好客运站场和车辆的各项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

2、禁止发热、咳嗽症状或疑似病人(体温超过37.3℃)进站、乘车;乘客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实名登记。

于都县交通运输局

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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