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江西一女子称入职5天出差在KTV包厢里遭一公职人员猥亵。通报称,3月10日15时许,于都县公安局工业园派出所接到一自称龙某的女子报警称:其于3月8日晚在于都县工业园某公司内部KTV被当地司法局一蓝姓副局长猥亵。接到报警后,于都县公安局工业园派出所立即受理该案件并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据于都县纪委最新消息,于都县司法局副局长蓝育坚因严重违纪,目前,经中共于都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于都县委批准,决定对蓝育坚进行立案审查,并对其停职检查。
事件分析:
1、什么行为能定义为猥亵,进而构成犯罪呢。猥亵可以理解为一种耍流氓的行为,即使行为人没有以暴力或者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但在其实施猥亵行为时,利用被害人处于不敢反抗的状态,然后强制猥亵被害人,且该行为明显违背被害人意愿,也应当认定为强制猥亵。
2、强制猥亵罪有时是发生在密闭的空间里,如果没有相当的证据,只怕不好定罪,但是本案发生在ktv中,人员密集,警方可以通过监控和其他人员的证人证言相互印证来确定犯罪事实。目前该案仍在调查中,最后以警方调查为准。
3、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结语:
女性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要怕,要胆子大一点,大声呵斥并留下证据报警,寻求警察的帮助。中国正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女性遇到这样的困难,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相信国家会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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