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

上饶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年9月24日决定:

接受胡剑飞辞去上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陶亮辞去上饶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黄武辞去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黄严宏辞去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李茂荣为上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蔡宜萍为上饶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陈冰为上饶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徐宏为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张继田为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决定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邱木兴的上饶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天霞的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胡腾峰的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茂荣同志简历

李茂荣,男,汉族,江西进贤人,年12月出生,年8月参加工作,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上饶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历任抚州市临川区政府副区长,抚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抚州市城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抚州市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抚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东乡县委书记,抚州市东乡区委书记,抚州市政府副市长。

蔡宜萍同志简历

蔡宜萍,男,汉族,江西宜丰人,年3月出生,年9月参加工作,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上饶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提名人选,上饶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历任铜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万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宜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袁州分局局长,袁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宜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陈冰同志简历

陈冰,男,汉族,江西永丰人,年3月出生,年7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大学本科、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上饶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历任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副处长,中央香港工委研究部调研处副处长、综合工作部综合处处长,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调研员、二级调研员、干部监督处处长,省纪委省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主任,省纪委省监委组织部部长,省纪委省监委室主任(副厅级)。

徐宏同志简历

徐宏,男,汉族,江西进贤人,年1月出生,年8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在职法律硕士学位。现任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历任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督察局局长。

张继田同志简历

张继田,男,汉族,江西于都人,年1月出生,年7月参加工作,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任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历任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处长、副县级检察员,定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正处级检察员,赣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宜春市

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年9月24日决定:

任命滕国军为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任命柳忠文为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国全为宜春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罗功成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胡练康为宜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孙启华为宜春市民政局局长;

任命喻川为宜春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魏松林为宜春市财政局局长;

任命曾文军为宜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命郑亮为市宜春水利局局长;

任命涂婷婷为宜春市商务局局长;

任命李智勇为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

任命熊志红为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林良友为宜春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杨景平为宜春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任命吴正为宜春市林业局局长;

任命包春燕为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龙元勇为宜春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任命郭皎为宜春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任命俞旭为宜春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任命熊宏伟为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免去陈文锦的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辛海波的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廖建平的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龚乔的宜春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彭根院的宜春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魏松林的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何敏的宜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勇建的宜春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包春燕的宜春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林良友的宜春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虹的宜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彭金平的宜春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免去郭皎的宜春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国全的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余定新的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邓余平的宜春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宋云波的宜春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苏荣的宜春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柳忠文的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徐云珍的宜春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彭林的宜春市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免去欧阳昕的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根据《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原李勇军的宜春市扶贫办公室主任职务相应自然终止。

庐山市

庐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年9月24日决定:

接受陈凯辞去庐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田中松辞去庐山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章晋忠辞去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须报经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任命项飞为庐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徐荣亮为庐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陈广为庐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项飞同志简历

项飞,男,汉族,年1月出生,江西九江人,年8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庐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历任九江县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宣传部副部长,县纪委副书记,县建设规划局局长,县港口街镇党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柴桑区政府副区长。

徐荣亮同志简历

徐荣亮,男,汉族,年2月出生,江西瑞昌人,年8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庐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历任瑞昌市人民法院横港法庭庭长、民一庭庭长、正科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副院长、一级法官。

陈广同志简历

陈广,男,汉族,年7月出生,广东普宁人,年9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庐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历任永修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民行检察科科长、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

广昌县

广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年9月24日决定:

免去曾召顺的广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接受谭文强辞去广昌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周德龙辞去广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黄文华为广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任命王建荣为广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华跃祥为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黄文华同志简历

黄文华,男,汉族,江西临川人,年6月出生,年11月参加工作,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广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历任华润万家总部管理会计部总监,华润万家总部财务部总监、副总监(总部一级部门正职级)。

王建荣同志简历

王建荣,男,汉族,江西临川人,年7月出生,年9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广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院长。

历任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科员、检察员、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四级高级检察官、综合业务部主任。

华跃祥同志简历

华跃祥,男,汉族,江西临川人,年1月出生,年7月参加工作,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检察长。

历任宜黄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司法技术室主任、政工科科长,党组成员、正科级审判员,副院长、一级法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鹰潭市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8号)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年9月23日任命鄢华为鹰潭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现予公告。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9月23日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9号)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年9月23日任命田甘霖为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林祥义的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9月23日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0号)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年9月23日任命张江为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现予公告。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9月23日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1号)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年9月23日决定任命:

刘江为鹰潭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邓伟的鹰潭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9月23日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2号)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年9月23日免去李荣德的鹰潭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9月23日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3号)

月湖区选出的李荣德,辞去了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李荣德的代表资格终止。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名,现在实有代表名。现予公告。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9月23日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云辞去鹰潭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职务请求的决定

(年9月23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黄云辞去鹰潭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建华辞去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年9月23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建华辞去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莉安辞去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年9月23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莉安辞去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鄢华代理鹰潭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职务的决定

(年9月23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鄢华代理鹰潭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田甘霖代理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的决定

(年9月23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田甘霖代理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江代理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的决定

(年9月23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张江代理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萍乡市

9月22日,中共萍乡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会议室召开,李南开以萍乡市委秘书长身份作了萍乡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

这表明,李南开已任萍乡市委秘书长。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熊渊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龙泉、刘敏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海波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谢春英同志为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杨军、曾祥科同志为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魏逵同志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巫丰林同志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处长级);

姚芳同志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昌社育同志为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曾庆纯、肖羽、文芳礼、陈志敏、肖莉君、王强同志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琼同志为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

朱雳平同志为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肖亦滨、张运翔同志为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邹抗同志为市合作交流中心主任;

刘定平、汤永胜同志为市合作交流中心副主任;

李小勇同志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何奎林、宋庆辉、黄德明、杨天柱同志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廖海荣同志为市山口岩水利枢纽管理中心主任;

黄春玲、陈萍泉、谢文圣同志为市山口岩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副主任;

刘德晟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

万四新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韬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苏青同志的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谭其林、甘敏君、黄镇萍同志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谢春英同志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钟玲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职务;

钟伟同志的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主任职务;

欧东兵同志的市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邱志忠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以上涉及机构改革部门职务调整的人员,其改革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正式任命:

陈增勇同志为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副院长、市卫生学校副校长;

李树财同志为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年9月起计算。

正式任命:

刘新辉同志为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黄伟伟同志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刘英凡同志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卢达同志为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林鹏同志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刘戬同志为江西芦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绍林同志为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涛同志为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福良同志为市农业农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张少华同志为市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柳智华同志为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易勇平同志为武功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年8月起计算,涉及机构改革部门职务调整的人员,其改革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赣州市

9月23日上午,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召开新任领导履新见面会,宣布市委关于调整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同志的决定:

经市委研究决定,邹焕铁同志任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提名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人选,另外,邓旺华同志另有任用。

9月23日上午,赣州市委政研室(改革办)召开新任领导见面会,宣布市委关于市委政研室(改革办)主要领导的任职决定:

刘屾同志任赣州市委政研室主任、市委改革办常务副主任,陈相飞同志不再担任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市委改革办常务副主任。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江西人大、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萍乡市人民政府、赣州应急管理

原标题:《江西七地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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