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拟定名第十三批市级生态村的公示

为增强我市村落处境维护,夯实生态装备底子,按照《赣州市市级生态村审核验收暂行举措》,经各县(市、区)生态处境局引荐和查察,以及相关乡(镇)、村的请求,现将拟定名的安远县天心镇岽坑村等35个“市级生态村”停止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元和部分都可采取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法,对拟定名的生态村生态处境维护与装备处境颁发意见、意见或反响题目。我局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和单元矜重隐瞒。

一、公示日期:年12月21日—12月27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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