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我县人才回流渠道,进一步缓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现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于都县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名额及方式
1.于都县外在编在岗(按规定程序进入的)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教育系统除外)40人;
2.选调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有序”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选调对象要求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三年(年至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我市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考生在原单位为使用编制备案制招聘的,只限于报考使用备案制编制岗位;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三)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
1.详见各选调岗位具体要求《于都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附件2)。
2.岗位条件: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指本岗位选调的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年龄条件:报考人员报考年龄须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以下是指年8月15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年8月1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8月15日为报名第一天)。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以及其它任何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岗位的,报名无效。报名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于都县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聘和选调考试。
2.报名时间:年8月15日--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报名;
3.报名地点: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于都县振兴大道金银塘,医院往梓山方向米左右)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本人所在单位及个人编制情况证明材料,进入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定向委培生、政策性安置等需提供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进入渠道证明;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④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⑤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
⑥填写一份《于都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样表见附件1);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4.资格审查
由于都县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报考人员错填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能参加下一选调程序环节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考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5.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年8月19日。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二)面试
1.面试考官执行回避制度,按规定程序抽取异地考官进行。
2.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分。
4.有关事项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的面试成绩=本考生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分及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三)确定考核对象
1.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考核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以下顺序确定排名:①学历高者;②参加工作时间(以档案记载为准)早者;③年龄大者(以档案记载为准)。
2.入闱考核人员名单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考核
于都县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入闱考核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注重考核政治品质、工作实绩。
考核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对入闱人员进行排位,并将考核材料和排位情况统一报于都县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1:1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考核、体检结束后,经于都县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调入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满经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同意方可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调入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级以上职务的,调入后按单位岗位聘任执行工资。
四、本次选调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于都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于都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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