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年职业农民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5号)、《赣州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市人社发〔〕9号)和《关于做好年职业农民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市人社字〔〕号)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年我县职业农民职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县乡村农(林)业生产一线从事农(林)业种植和养殖的种养大户、种植和养殖技术管理人员、从事农业机械作业或农业机械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成员以及返乡创业大学生、农创客等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职称类别和专业设置
职业农民中、初级职称名称及对应的专业具体如下:
(一)农艺:职称名称为农民农艺师、农民助理农艺师,对应农作物种植和农业机械化等专业,涵盖粮食、油料、蔬菜、水果、茶叶、药材等种植产业及农业机械化操作;职称名称为脐橙农民农艺师、脐橙农民助理农艺师对应脐橙种植专业。
(二)畜牧:职称名称为农民畜牧师、农民助理畜牧师,对应畜牧养殖专业,涵盖猪、牛、羊、鸡、鸭、蜂等养殖产业。
(三)水产:职称名称为农民水产师、农民助理水产师,对应水产养殖专业,涵盖淡水池塘养殖、陆基圈桶养殖、大水面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工厂化养殖、鱼苗繁殖等水产养殖产业。
(四)林业:职称名称为农民林业工程师、农民林业助理
工程师,对应森林资源培育专业,涵盖人工造林、花卉苗木、
油茶、林下经济等森林资源培育产业。
三、申报条件
按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赣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赣州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实施方案(试行)》
通知(赣市人社发〔〕9号)执行。
四、终算时间
职业农民从事农业技术工作年限、业绩取得、直评学历等终算时间为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农民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7号)要求,诚信申报,并一次性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中级职称的填写《赣州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表》(附件1),申报初级职称的填写《赣州市职业农民职称考核认定表》(附件2),一式2份,可从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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