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年)〉的通知》(教基〔〕1号)和《赣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赣州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市教基字〔〕71号)精神,为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我市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对我市高中招生办法实行改革,具体如下:
一、扩大瑞金一中办学规模
启用瑞金七中校舍,年秋季开始招生,由瑞金一中管理,为瑞金一中东校区,瑞金一中原校区为瑞金一中南校区。
二、调整高中招生计划
年高中招生计划为人。瑞金一中人(比年增加人),其中东校区人(抽签班人)、南校区人(红都班人,统招人,抽签班人,特长生人,均衡生人);瑞金二中人(抽签班人,统招人,特长生70人);瑞金三中人(抽签班人,统招人,特长生70人);英才学校人(统招人,特长生30人)。年后逐步扩大瑞金一中东校区招生规模。
三、改革高中招生办法
(一)关于红都班招生。瑞金一中“红都班”招生人,每年5月份提前考试招生录取。年录取的“红都班”考生在瑞金一中南校区就读,从年起,录取“红都班”的考生,东、南校区各一半。
(二)关于统招生录取。瑞金一中统招录取人。报考瑞金一中志愿的中考成绩前名考生(已录取“红都班”考生除外)录取瑞金一中,安排在瑞金一中南校区就读。从年起录取的统招生,瑞金一中东、南校区各一半。
(三)关于抽签班优生录取。报考瑞金一中志愿的中考成绩第名至名的0名考生(已录取“红都班”考生除外)均衡配置给瑞金一中东校区、瑞金一中南校区、瑞金二中、瑞金三中各人。均衡配置录取的0名考生按抽签确定的就读高中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和入学手续,考生抽签确定就读学校后不能到其他高中学校就读(抽签到瑞金一中东校区的不能到南校区就读,抽签到南校区的不能到东校区就读),否则不办理录取手续和学籍。抽签具体操作方案由瑞金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另行制定。
(四)关于瑞金一中均衡生录取。抽签班优生录取后,根据考生填报的瑞金一中均衡生志愿和下达给各初中学校的均衡生招生计划录取。
(五)关于一般高中录取。瑞金二中、瑞金三中的统招计划在瑞金一中均衡生录取后,根据考生填报的瑞金二中、瑞金三中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英才学校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学生到校报到和学校上报的名单录取。
(六)关于音体美特长生的录取。各高中学校的音体美特长生的录取按瑞金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规则及特长生招生办法进行。
(七)关于录取顺序。根据考生志愿和相关招生政策规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从红都班、一中统招、一中特长生、优生抽签班、一中均衡生、一般高中统招、一般高中特长生依次进行。
另外,瑞金一中东校区设施完善、条件成熟后,所有生源、师资瑞金一中东校区、南校区均衡配置。
四、保障措施
(一)设立园区办。为推进瑞金一中东校区校园校舍建设、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到位,确保年秋季如期开学,在中小学教育园区(原瑞金七中项目)处设立园区办,由市教育科技体育局牵头,具体负责统筹协调项目推进工作。
(二)完成项目建设。年7月前全面完成瑞金一中东校区(原瑞金七中项目)教学楼、宿舍楼工程建设及围墙、道路、运动场以及师生食堂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添置设施设备。年8月15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及软件调试,确保瑞金一中东校区开学后教学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四)优化师资配备。瑞金一中东校区扩招学生所需21名学科教师列入年教师招聘计划,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和学科配套原则配备科任教师和教职工,新招聘的教师直接选岗到校,骨干教师、管理人员和教辅、工勤人员由一中统筹安排。调配到瑞金一中东校区的教师以三年以上教龄的高中骨干教师为主,并占东校区教师总数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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