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深圳市妇联、公安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我国首个指导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防治性骚扰工作机制的制度性文件《深圳市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详情见
说起“性骚扰”
你会想到什么?
咸猪手?强抱?强吻?
……
什么是性骚扰?
性骚扰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具有性本质内容的、不受欢迎的侵权行为,该行为使当事人受到冒犯、胁迫、羞辱,导致了不良的心理感受或敌意、不友好的工作(学习)环境。那么,“性骚扰”该到底如何界定?
界定“性骚扰”的三个构成要件,具有性本质的内容:
违背受害人主观意愿、不受欢迎的。
对他人人格权的侵犯,给受害人造成了不良的心理感受或敌意、不友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性骚扰”的主要类型
条件交换型性骚扰:
在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实施者利用权力、地位和优势实施与性有关的行为。
敌意环境型性骚扰
骚扰者出于性方面的原因将受害人置于敌意、不友好或无礼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中的行为。
前几天
广州一女子小李
就遇到了相似问题
3月3日入职某公司
几天后
和领导在江西出差时
遭到一公职人员性骚扰
小李表示
饭局上的公职人员叫自己留电话
摸自己隐私部位,强吻她
并暗示想发生关系
公司主管全程看完
竟没有上前制止
小李因此也被公司辞退
3月16日
据“于都发布”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3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