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深圳市妇联、公安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我国首个指导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防治性骚扰工作机制的制度性文件《深圳市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详情见

说起“性骚扰”

你会想到什么?

咸猪手?强抱?强吻?

……

什么是性骚扰?

性骚扰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具有性本质内容的、不受欢迎的侵权行为,该行为使当事人受到冒犯、胁迫、羞辱,导致了不良的心理感受或敌意、不友好的工作(学习)环境。那么,“性骚扰”该到底如何界定?

界定“性骚扰”的三个构成要件,具有性本质的内容:

违背受害人主观意愿、不受欢迎的。

对他人人格权的侵犯,给受害人造成了不良的心理感受或敌意、不友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性骚扰”的主要类型

条件交换型性骚扰:

在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实施者利用权力、地位和优势实施与性有关的行为。

敌意环境型性骚扰

骚扰者出于性方面的原因将受害人置于敌意、不友好或无礼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中的行为。

前几天

广州一女子小李

就遇到了相似问题

3月3日入职某公司

几天后

和领导在江西出差时

遭到一公职人员性骚扰

小李表示

饭局上的公职人员叫自己留电话

摸自己隐私部位,强吻她

并暗示想发生关系

公司主管全程看完

竟没有上前制止

小李因此也被公司辞退

3月16日

据“于都发布”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3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