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年)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年)。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年,其中近期~年,远期~年。

规划地点: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以下11个点:赣州市、南康区、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瑞金市、崇义县、信丰县、寻乌县、三南地区、安远县。

规划概要:本规划目标为至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乡村为80%,至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达到%。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信息公示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信息公示:详情请见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2)纸质报告书查阅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赣州市发改委

联系人及联系游先生,-

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及联系雷先生,-,lei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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