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贪官污吏要想获得减刑,一个非常重要的立功机会就是举报。大贪官胡健勇本来因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无期徒刑,但他因举报多人获得多次减刑。据极目新闻报道,胡健勇记忆力惊人,他给别人送过什么东西,别人给他送过什么东西,时间、地点都能记得清清楚楚,因此得以举报。
胡健勇无疑是个大贪官,他曾在担任定南县委书记、于都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贪污受贿。然而,胡健通与其他贪官不同的是,他是因为没有被提名升任副厅级干部人选,而指使他人“诽谤”时任赣州市委书记而“引火烧身”的。新闻报道里确实使用了“诽谤”一词,但他“诽谤”的市委书记也落马了,不知道这是“诽谤”还是举报,也可能对市委书记的“举报”有些不实之词,所以使用了“诽谤”一词。或者歪打正着,“诽谤”的事由不实,但引蛇出洞,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被纪委监察机关查出了该市委书记的其他问题。
胡健勇并不是举报贪官的“英雄”,因为他本身也不是好东西,并非清白之身。而且,举报上级,犯了官场大忌,他自己也难保其身。事实证明胡健勇的举报只是“狗咬狗”,他“诽谤”市委书记也好,举报其他多贪官立功也好,是对其犯罪事实幡然醒悟,想起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来吗?想起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来吗?恐怕没那境界。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揣测,胡健勇“诽谤”市委书记,是由于自私的心理,对升官的欲望太高却没有得到,因此对市委书记“诽谤”报复;而他被判无期徒刑后,因为举报他人可以立功减刑,所以他一口气举报了多人,算是重大立功表现。所以无期改有期,有期再减刑,其实还是为的他自己。
当然,客观上胡健勇的举报,是有利于人民的。他举报了多个贪官污吏,基本上把他圈子里的贪官一网打尽了,给纪委监察机关省了不少事,节约多少办案经费啊。而且,他的举报,让这多贪官污吏不能继续违法犯罪,给人民持续造成危害,当然是“重大立功”,值得奖励,这毋庸置疑。
从人性上看,人一旦走上贪腐的犯罪道路,基本上就丧失人性了。凡是贪腐的人,为的就是他自己,不会有为了兄弟情义的两肋插刀。所以,犯罪分子们的攻守同盟,是不靠谱的。和传说中的黑社会的兄弟们讲什么仗义,一样不靠谱。胡健勇的举报,给那些还未被发现的贪官污吏们敲响了警钟。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你最大的危险,其实是来自于给你行贿的人员,以及你犯罪事实的每一个知情者。从胡健勇举报多人的事实看,现在的贪腐犯罪,一般不再是个例犯罪,而发展成团体犯罪。这些贪官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跑不了他,也跑不了你。这是一条不归路,唯一的出路就是投案自首。很多贪官有抑郁症,有的甚至跳楼自杀,因为他心理不够强大,或者良心未泯,受不了随时被举报,随时被抓捕的恐惧,对家人及财产的担忧,以及精神分裂带来的情感上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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