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请示赣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经研究,现就笔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1)。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考前准备

1.考前14天起,请考生尽量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和有本土疫情地区,省内考生避免离开本省,尽量减少流动,减少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省外考生安排好个人行程,避免因未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影响考试;

2.考前14天内,考生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3.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不得参加考试情况。

1.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及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且已划定管控区域)所在县(市、区),或考前7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病例报告且已划定管控区域)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旅居史的;

2.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中,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所有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6.考前48小时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评估后认定不适合参试人员。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先在隔离考场考试再检测核酸;

3.其他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评估后需安排的。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调整考试时间。

二、笔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1.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9日9:00—3月11日17:00。网上打印准考证网站为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

2.笔试时间:3月12日上午。

3.参加笔试人员:已报名并完成缴费的所有考生。

三、笔试报名费用退费事宜

1.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退还笔试报名费,请以上人员于年3月4日前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并填写《退费申请表》(见附件2)发送至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邮箱,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视为放弃退费。

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扫描件;

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扫描件。

2.笔试退费工作由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确认后将统一退至考生提供的银行卡账号。以上渠道为唯一的退费渠道,凡是要求个人先转账缴费或提供个人银行密码的均为诈骗,请广大考生增强防诈骗意识,谨防上当。申请退费考生请务必提供真实准确信息,所提供的银行账号必须在本人名下,并自觉遵守诚信原则,对伪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身份的,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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