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19号)和《江西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教规字[]20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对学校现有《章程》进行修订。

学校现有《章程》现附后公示,对学校现有《章程》若有什么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在3月8日前把意见或建议发至学校邮箱:jxyd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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