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是第33个世界禁毒日

江西高院发布8件

年以来审结的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黄华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

——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且系毒品再犯,

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判处死刑

基本案情

年9月13日,被告人黄华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年10月26日,黄华委托同在赣江监狱服过刑的周春明打听吉安市新干县冰毒卖家。周春明受托后,便与同在吉安监狱服过刑的孙保军联系此事。年10月30日上午,黄华携带大量现金驾车搭载周春明,前往新干县孙保军处购买冰毒。孙保军接过装有现金的黑色塑料袋后,联系其上线徐伟(另案处理)送来一个装有冰毒的灰白色纸袋,周春明接过灰白色纸袋后将冰毒放到黄华的小轿车副驾驶位,随后和黄华轮流驾车携带冰毒返回吉安市吉水县。当晚19时许,黄华离开周春明家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黄华随身挎包内缴获一包冰毒,从小轿车副驾驶位处缴获一包冰毒。经称量,两包冰毒净重分别为.89克、.82克。黄华归案后,民警在黄华租住的房间内搜出冰毒36.43克、麻古.05克。

另查明,黄华还在年3月26日贩卖克冰毒给李美娇(另案处理)。

裁判结果

本案由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定被告人黄华贩卖、运输冰毒.14克、麻古.50克,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且系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以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周春明贩卖、运输冰毒.71克,数量大,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以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周春明限制减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黄华已于年6月11日被依法执行了死刑。

典型意义

被告人黄华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又因贩卖毒品被通缉,之后仍继续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系毒品再犯,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对罪犯黄华执行死刑,充分体现了江西法院严惩毒品犯罪的坚强决心。

案例二

张宪和贩卖毒品案

——被告人虽零口供,但法院综合其他证据

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基本案情

年8月10日,同案人郑岗、刘杏生(二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商议,约定前往武汉向张宪和购买毒品。三人见面后,刘杏生、郑岗向张宪和购买毒品海洛因克,冰毒克,麻果粒。年8月11日晚上,刘杏生、郑岗携带向张宪和购买的毒品返回景德镇。次日凌晨2时许,郑岗与刘杏生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车上搜得海洛因1包净重.93克,甲基苯丙胺疑似物1包净重.66克,甲基苯丙胺片剂疑似物6包净重计93.41克。年7月,张宪和在武汉被公安机关抓获。

裁判结果

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宪和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张宪和提出上诉。年4月2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告人张宪和贩卖毒品未被当场抓获,其贩卖毒品到被抓获有近一年的时间。张宪和心存侥幸,认为时过境迁,通过精心编造谎言,拒不承认指控犯罪事实,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江西高院、景德镇中院审理后认为,张宪和对接受刘杏生网络转账、多次出入酒店、多次通话、聊天用语隐晦等无法做出合理解释,且供述前后矛盾。在案的其他证据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足以认定,遂依法判处。

案例三

张川江等人贩卖毒品案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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