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县父老乡亲:
当您接到省民调中心-、-等号码的测评电话时,请您耐心接听,期待您用普通话作出“十分满意”的评价。您的回答与于都的对外形象直接相关,您的赞许和肯定是对法院工作最大的鞭策和鼓励!祝您和您的家人、朋友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滞留在湖北人员有计划、分阶段、分批次有序返乡日前于都县发布公告明确相关事项一起来看看~~关于滞留在湖北的于都人员分批分次返于的公告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滞留在湖北的于都人员有计划、分阶段、分批次有序返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病人一律不返于;滞留在湖北高、中风险地方(根据湖北公布风险等级实施动态调整)的人员暂不返于,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后再申请返于;对滞留在低风险地方的人员实行分批分次有序返于。非于都籍人员暂不来于。
二、滞留在湖北低风险地区确需返于的于都人员,需出具湖北当地开具的健康证明,提前3天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表见附件),经确认同意后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再由所在地反馈至在湖北的于都人员,方可返于,出发前需进行扫码健康填报。自驾返回的需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乘坐其它交通工具返回的由所在地安排车辆及时接送至住地,所有人员均需实行居家健康监测。
三、对未经属地批准自行返于的人员一律劝返,劝返后仍执意返于的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自行承担隔离期间费用。
四、对不如实申报人个健康状况或刻意隐瞒个人行程轨迹的返于人员,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滞留在湖北的于都人员返于申请表于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17日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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