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异地入学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科体局,市直属学校:为切实保障异地入学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权益,规范入学程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省相关政策,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生异地入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通高中(一)市外考生回我市就读1.基本条件(1)具有我市户籍;(2)完成初中学业,且参加了当地中考;(3)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当地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折算后也不得低于我市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4)户籍所在地学校有空余学位。2.成绩折算考生中考成绩与当地中考总分比值,乘以我市中考总分,即为考生在我市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主要依据,考生折算后成绩不得低于申请就读学校同类考生最低录取线。3.具体办法(1)办理时间:7月31日前。(2)提供资料:户籍证明,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中考成绩单、中考总分证明,初中学籍档案等资料。(3)办理部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科体局。(4)办理流程:考生持相关资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教科体局核验,教科体局留复印件一份备查。审核通过后,各教科体局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网(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yf/9503.html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yf/95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