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2号)、《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庆发〔〕37号)等精神,结合庆阳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工作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庆阳市妇幼保健院(医院)为正县级建制事业单位,新院于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位于西峰区正宁西路6号,医院占地面积73.1亩,建筑面积5.89万平方米,拟设床位张,目前已开放床位张。承担着全市妇幼健康公共卫生业务指导和妇儿临床、保健等工作。设有妇儿临床、保健、医技等科室29个,专科优势突出,设备配置先进,医院功能齐全,环境舒适。现有职工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职称等条件详见《庆阳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执业范围、职称等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范围:全医院工作满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生、现役军人;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人员;

8.近五年在从事临床业务工作中,发生过本人负主要责任的重大纠纷或技术责任事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庆阳市人社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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