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的有关要求,近日,省高招委、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全省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我省年普通高校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和苏区专项等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有关事项进行了部署。
申报条件、申报办法、录取原则等,一起来了解↓↓↓
一、各专项招生实施区域及申报条件
(一)国家专项
1.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原2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九江市:修水县
萍乡市:莲花县
赣州市:赣县区、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区
上饶市:广信区、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
吉安市: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吉安县
抚州市:乐安县、广昌县
2.申报国家专项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
(1)本人户籍自高一开始至今均在实施县(市、区),并在当地完成年普通高考报名;
(2)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同一实施县(市、区)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6学期)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
1.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全省农村地区。
2.申报地方专项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2个条件:
(1)已在我省完成年普通高考报名;
(2)本人自高一开始至今具有江西省农村户籍。
(三)高校专项
1.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原58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及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县。
九江市:修水县、都昌县
萍乡市:莲花县、安源区、芦溪县
新余市:全域2个县(区)
鹰潭市:余江区、贵溪市
赣州市:全域18个县(市、区)
宜春市:袁州区、樟树市
上饶市:广信区、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铅山县、弋阳县、广丰区
吉安市:全域13个县(市、区)
抚州市:乐安县、广昌县、南城县、黎川县、南丰县、崇仁县、宜黄县、金溪县、资溪县
2.申报高校专项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
(1)本人户籍自高一开始至今均在实施县(市、区),并在当地完成年普通高考报名;
(2)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同一实施县(市、区)农村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6学期)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苏区专项
1.我省苏区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54个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县。
萍乡市:安源区、莲花县、芦溪县
新余市:全域2个县(区)
鹰潭市:余江区、贵溪市
赣州市:全域18个县(市、区)
宜春市:袁州区、樟树市
上饶市:广丰区、铅山县、广信区、横峰县、弋阳县
吉安市:全域13个县(市、区)
抚州市:黎川县、广昌县、乐安县、宜黄县、崇仁县、南丰县、南城县、资溪县、金溪县
2.申报苏区专项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2个条件:
(1)已在实施区域完成年普通高考报名;
(2)本人户籍自高一开始至今均在实施区域。
二、申报办法
1.符合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含农村医学定向)、苏区专项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报(勾选),符合多项条件的须同时申报,考生未在网上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中申报国家专项、高校专项的考生还须按照要求办理书面审核。
2.申报国家专项的考生可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县招考办”)领取或网上下载《江西省年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申报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国家专项审核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分别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3月1日前交报名所在县招考办审定,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高校专项的考生可到县招考办领取或网上下载《江西省年普通高校招生高校专项申报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高校专项审核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3月1日前交县招考办审定,逾期不予受理。经审定符合条件的考生于4月25日前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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