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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在3月8日这样的日子里再提醒,很有必要。在赣州市于都县,当地人民法院就加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逐步建立多方联动干预、全方位救助的反家暴体系,为受害者们勇敢维权解除后顾之忧。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汤学明来到贡江镇楂林村,会同妇联和当地村委工作人员,到村民严女士家里进行回访。去年4月份,严女士向于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和丈夫离婚。

村民严女士:他经常说话一出口就骂人,一骂人就跑前去打,动不动就打人。

于都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启动了由法院主导,当地妇联、派出所及村委会多方参与的联动机制,在多方协调下,夫妻双方达成了谅解,丈夫还写下了保证书。但严女士认为,这并不保险。

赣州市于都县人民法院民事庭负责人员额法官陈会英:我们经妻子的申请,还是下达了《人身保护令裁定书》,禁止丈夫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丈夫骚扰跟踪妻子。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这份为期4个月的保护令下达后,严女士明显感受到了丈夫的变化。

村民严女士:应该说是改变了很多,说话和行为上都有节制了,都不会像以前那样,我觉得这人有改变的话,家庭团圆还是好的。

这也是于都县启动家事审判改革,探索综合解决家事案件司法实践的生动案例。近年来,于都县人民法院联合公安、司法、妇联等多部门,出台《于都县家事纠纷综合化解实施方案》、《于都县适用“人身保护令”工作规程》,与民政、妇联建立婚姻家庭指导中心,与各行业、各乡镇共建家事调解员工作网络,有效地化解了家事纠纷。

赣州市于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汤学明:法院的家事案件审理,也从原来的单打独斗转向了多元解纷,人身保护令的发送范围也扩大了,强化了保护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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