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市直中学年第二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考核工作已于10月30日在赣州三中青年路校区考点完成,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按照岗位计划,在最终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现将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10人(详见附件)及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组织体检及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由赣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号)和有关规定执行。医院临时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二、入闱考生的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
体检和考察事宜另行通知,请入闱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和饮食,勿熬夜,不饮酒,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饮。
三、考察有关事项
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考察一般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特此公告。
赣州市教育局年10月31日附件赣州市市直中学年第二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供稿:赣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编辑:殷婷校对: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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