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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制报、于都县人民法院
4月27日上午,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了赣州市于都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袁上森涉嫌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年至年,被告人袁上森任于都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及赣州市于都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刘某某等人和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财物共计人民币.5万元,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袁上森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采信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
(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受审)
由于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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