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1月26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与省发改委举行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进展情况。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万亩
在全面构建生态文明治理方面,江西形成“一套”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三年来,江西生态文明“四梁八柱”制度框架全面建立,35项改革成果列入国家推广清单。
江西建立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万亩,32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同时,江西全面构建以五级“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为核心的全要素全领域监管体系。
完成造林万亩
三年来,江西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出台首个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建设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全流域治理、全要素保护,全面实施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湿地保护修复等重大工程。累计完成造林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9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成为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省份。全面完成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以五级“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为核心的全要素全领域监管体系。
提前完成“十三五”任务
三年来,江西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实施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和十大攻坚行动,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出口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标准,江西共抓大保护工作新机制获国家长江办推广。
江西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3.3%、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89.7%、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并在实施全省节水行动方面,江西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占比达42.92%,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达到吨,万元GDP能耗提前完成“十三五”任务。
发放补偿资金.95亿元
三年来,江西累计发放全流域补偿资金.95亿元,公益林补偿标准达21.5元/亩,居全国前列。遂川县等生态扶贫试验区脱贫摘帽,赣南脐橙产业扶贫模式成为全国典范,得到总书记批示肯定。
以下是本次发布会的
图文实录
新闻发布会现场(文颖摄)
11月26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召开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生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刘兵介绍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任务全面出台、试验区建设方案出台三周年总体进展及成效。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陈振寿介绍国土空间规划及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情况。省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姚毅臣介绍河湖长制及流域管理改革情况。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杨国华介绍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改革情况。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小平,省金融监督管理局法规与规划处处长张礼仁,省林业局生态文明办主任郭英荣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黎峰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黎峰(文颖摄)
黎峰: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年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完成阶段性任务、形成阶段性成果的决胜之年,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省试验区建设的工作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生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刘兵先生,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陈振寿先生,省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姚毅臣先生,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杨国华先生,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小平先生,省金融监督管理局法规与规划处处长张礼仁先生,省林业局生态文明办主任郭英荣先生,请他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请刘兵副主任介绍有关情况。
省生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刘兵(文颖摄)
刘兵: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年6月,江西与福建、贵州一同列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年9月,中办、国办正式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央部署。在试验区建设三周年之际,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围绕试验区改革任务全面出台、试验区建设总体成效、重点领域改革情况进行介绍。
三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目标要求,对标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总体部署,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引领、样板打造,全面完成试验区重点改革任务,全面实现试验区建设阶段性目标,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习近平总书记时隔三年再次亲临江西视察时指出,江西实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全面开展“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整治,发展绿色产业、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生态环境质量在全国保持领先,生态优势巩固提升。总体来看,试验区建设三年来实现了“六个新”“六个一”的阶段性成果。
(一)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构建“一体”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
江西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总体部署,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省上下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全面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双牵头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生态环保委员会,单独设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省委召开全会专题部署试验区建设工作并制定落实意见,率先建立省政府向省人代会报告生态文明情况的制度,构建了党委牵头抓总、人大监督推进、政府组织实施、政协建言献策、部门和地方“一把手”负责的统筹推进机制。
(二)全面构建生态文明治理新格局,形成“一套”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三年来,我们坚持以体制创新、制度供给和模式探索为重点,试验区38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部出台,生态文明“四梁八柱”制度框架全面建立,江西35项改革成果列入国家推广清单。一是围绕“源头严控”建机制。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建立“四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三线一单”管控制度。建立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构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本形成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顶层设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万亩,32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二是围绕“过程严管”建机制。全面完成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以五级“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为核心的全要素全领域监管体系。设立赣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探索创新生态综合执法、环境资源审判、生态检察等生态司法制度,率先完成省市县三级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三是围绕“后果严责”建机制。全面推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省级环保督察实现设区市全覆盖,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考评,生态文明指挥棒更加有力。
(三)全面推进大湖流域综合治理新模式,打造“一个”系统全面的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三年来,我们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出台首个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建设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全流域治理、全要素保护。一是构建一体化生态屏障。全面实施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湿地保护修复等重大工程,“十三五”以来,累计完成造林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9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成为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省份。二是实施一体化生态修复。持续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编制实施“五河一湖一江”全流域保护治理规划,实施鄱阳湖越冬候鸟保护、湿地保护、“绿盾”等专项行动,推进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吉安百里赣江风光带等示范点建设。三是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品牌。深入推进赣州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建设,形成了山水林田湖草山区崩岗治理“赣南模式”、废弃矿山修复“寻乌经验”并在全国推广。建立流域综合管理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西省流域综合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探索南昌城市滨湖地区综合治理新路径、吉安小流域综合治理新模式。
(四)全面推行环境污染防治新机制,保持“一流”生态环境质量
三年来,我们坚持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把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摆在突出位置,统筹推进“五河两岸一湖一江”系统治理,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前列。一是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实施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和十大攻坚行动,推进长江沿线岸堤绿化亮化美化,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出口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标准,江西共抓大保护工作新机制获国家长江办推广。二是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打好八大标志性战役为统领,全力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3.3%、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89.7%、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三是实施节能节地节水行动。全面推行园区“亩产论英雄”制度,持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实施全省节水行动,江西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占比达42.92%,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达到吨,万元GDP能耗提前完成“十三五”任务。
(五)全面壮大绿色发展新动能,走出“一条”发展与保护相辅相成的新路子
三年来,我们始终践行“两山”理念,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加快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通道,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一是探索生态价值转化机制。深化抚州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形成生态产品与资产核算办法和评估报告,推进婺源县等8个省级试点,加快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确权、抵押等模式,启动丰城、崇义等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试点工作。深化绿色金融改革,率先建立绿色银行动态管理制度,绿色市政专项债、“畜禽洁养带”等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二是推动生态产业化。全面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省建设,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万亩,连续两年获国务院激励通报表彰。在全国率先颁布农业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江西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进一步打响。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产业,三产占比首次超过二产。三是推进产业生态化。实施“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全力做优做强做大航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实施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加快打造南昌VR、鹰潭移动物联网、上饶抚州大数据等数字产业。全省高新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分别达36.1%、21.2%。四是打造绿色发展样板。成功创建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深入推进九江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绿色发展“靖安模式”得到总书记肯定,景德镇“城市双修”、上饶横峰农村环境治理、萍乡转型升级和老工业基地改造获得国务院表扬,形成了新余生态循环农业、萍乡海绵城市建设、鹰潭余江“宅改”经验等改革样板。
(六)全面开辟绿色惠民新路径,提升“一方”群众实在的获得感
三年来,我们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努力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让人民共享生态福利。一是创新生态扶贫。深化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省建设,累计发放全流域补偿资金.95亿元,公益林补偿标准达21.5元/亩,居全国前列。遂川县等生态扶贫试验区脱贫摘帽,赣南脐橙产业扶贫模式成为全国典范,得到总书记批示肯定。二是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全面推进城市生态修复。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统筹推进2万个村组整治和36个美丽宜居试点县建设,在中部率先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国检验收。三是开展绿色共建。深入实施生态文明促进条例,将每年6月设为生态文明宣传月,开展集中宣传。深入推进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创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5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16个,推进54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形成一批示范样板。
三年来,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优势巩固提升、绿色动力不断增强、改革创新走在前列、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顺利完成中央任务、交出一份合格答卷!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江西的重大使命,也是江西加快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的重大机遇。下一步,我省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书写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江西篇章”。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朋友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心支持!谢谢大家!
黎峰:谢谢刘兵副主任的介绍!接下来,请陈振寿巡视员介绍有关情况。
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陈振寿(文颖摄)
陈振寿: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对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全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土空间规划及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刘奇书记、炼红省长、美根常务副省长、陈小平副省长多次听取汇报、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不断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安排,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任务出台以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及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情况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我厅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推动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果。
一是“四梁八柱”顶层设计基本完成。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文件,我省统一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建立。
二是“四级三类”规划编制有序推进。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形成初步成果。在充分调研、充分研究,多次听取技术单位汇报及专班专题研究、相关处室积极介入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目前已形成“五个一”的初步成果:一本规划文本初稿,一批专题研究、一个信息系统框架,一批技术导则初稿,一项重大区域规划(大南昌都市圈)。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推进。各市县均已成立了领导小组,正在开展专题研究、“一张底图”制作等基础工作。专项规划同步推进。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同步开展专项规划编制,确保重大设施、重大项目空间衔接到位。会同省发改委印发《江西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办法(试行)》。村庄规划稳步推进。完成了全省个行政村的调查和个自然村的分类工作,以及于都县潭头村等51个村庄规划编制省级试点。指导全省各地开展市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已有7个设区市开展了共个市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
三是“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方面:我们会同省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密切协作、上下联动,一方面坚持生态优先,应划尽划,筑牢全省生态安全底线,另一方面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支持,消除原有红线的矛盾冲突。评估优化阶段性成果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核。永久基本农田方面:已初步确定调出补划预案,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不降低、布局基本稳定。城镇开发边界方面:坚持集中紧凑、集约节约、适度超前、划管结合的原则,指导各地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在市县规划编制中积极落实。
四是“两规融合”保障过渡期项目落地。在全国创新开展“两规”差异一致性处理,93个县市区完成了“两规融合”,调整修改约平方公里规划用地布局,共保障个项目落地实施。
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即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奋力开创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是有序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今年3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全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全面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基本形成,是全国四个生态文明试验区中最早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省份。同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出台了《江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
二是加快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出台了城镇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指南、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指南、国有建设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暂行办法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印发了《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全面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
三是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修复方式。先后出台了《江西省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开展矿山生态修复的实施办法》《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指南(试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矿山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彭泽、永新、兴国、横峰、南城等地已吸引社会资本投入7.1亿元,拟修复矿山破坏土地面积约2万亩。
四是积极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改革创新。研究出台并实施《江西省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行办法》《江西省贯彻落实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构建覆盖全部自然生态空间的用途管制制度。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全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厚爱,谢谢大家!
黎峰:谢谢陈振寿巡视员的介绍!下面,请姚毅臣副主任介绍有关情况。
省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姚毅臣(文颖摄)
姚毅臣: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衷心感谢各位朋友对水利厅,特别是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关心。根据安排,现就河长制湖长制和流域综合管理改革情况做个介绍。
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持续深入,工作成效不断显现
我省自年底率先在全国以最高规格全境推行河长制,形成河长制湖长制“江西模式”,各项工作保持在全国前列。全省河湖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河湖乱象有效遏制,群众环境获得感不断增强,生态红利逐步显现。
一是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不断落实。坚持党政同责,区域和流域相结合,构建省、市、县、乡、村5级的河长湖长组织体系。全省江河湖泊共落实河长湖长2.5万余名,配备河湖管护、保洁人员9.42万。各级河长湖长积极履职,层层传导责任,有效推动河湖问题的解决。今年,省委书记、省级总河(湖)长刘奇就长江大保护、赣抚尾闾水系综合治理开展巡河,就重点工作签发总河(湖)长令。省长、省级副总河(湖)长易炼红对各流域河长制工作做出批示并调度,各级河长湖长认真开展巡河督导,推进河湖保护治理。
二是河湖管理及问题整治成效不断显现。坚持问题导向,会同省发改、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工信、交通运输、林业等部门开展“清河行动”、消灭V类及劣V类水专项行动、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河湖“清四乱”等,有效改善全省河湖环境面貌。-年,全省河湖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分别为88.5%、90.7%、92.4%,水质逐年提升。年全省县级及以上断面未出现劣V类水,长江干流江西段所有水质断面全部达到II类标准,鄱阳湖区的总磷浓度均值比上年下降15.9%,今年1-4月份,总磷浓度又有所下降。
三是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不断推进。年起启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每个县至少有一条河流或流域实施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达.5亿元,一批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美丽河湖、幸福河湖逐步显现。积极构建鄱阳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全面启动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十大行动,努力实现河湖健康、人水和谐、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
四是河长制湖长制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在全国率先颁布《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发布全国首个省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地方标准。《江西省“五河一江一湖”流域生态保护治理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印发各地执行,河长制河湖地理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全国首本河湖保护教育出版物《我家门前流淌的河》发放至中小学校、工作纪实片《守护一泓碧波》在江西卫视等媒体播放。中央及省内外媒体持续报道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实践。各地创新推行“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河长+社会河长”等机制,全省千余支“河小青”志愿服务队伍、数万名志愿服务人员参与到河湖保护中来,全民参与的共建共享格局初步形成。
二、探索开展流域综合管理改革,制定出台暂行办法
流域综合管理改革是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制度创新之一。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委编办开展了相关研究和调研,起草拟定了流域综合管理的法规文件。年8月,省委深改委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讨论了《江西省流域综合管理暂行办法》,年9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10月15日正式印发实施。
该办法对流域保护治理规划、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流域监测数据共享、流域风险预警、流域管理信息共享、流域管理保护的技术咨询、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保护修复、流域联合执法机制等11个方面,从流域系统治理的角度出发,规范管理流域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活动。
以上就是我的介绍通报,感谢广大媒体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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