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纪委县监委

关于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

检举控告的公告

为助推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深化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助力打响“干就赣好”营商环境品牌,兴国县纪委县监委全面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损害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检举控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中应付了事、有名无实、折扣变通、变样走形、虎头蛇尾、推诿扯皮等问题;

2.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问题;

3.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敷衍塞责、冷硬横推、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小鬼难缠”“中梗阻”问题;

4.违规接受企业礼品礼金、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等问题;

5.对企业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简单粗暴执法,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

6.违规插手工程、投资入股、借贷、经商办企业、干预和插手管理服务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7.对企业和群众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应当受理而不受理、应当立案而不立案,造成不良影响的;

8.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1.网络举报:请登录兴国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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