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旧址。
瑞金,是一个在中国革命史上熠熠生辉的名字。年11月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工农民主政权,是我们党在局部地区执政的重要尝试,为我们党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根据地建设以及新中国的政权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成立
土地革命时期,在各革命根据地和红军不断发展的形势下,中共中央决定以赣南闽西革命根据地为依托,建立苏维埃中央政府。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叶坪村举行。毛泽东代表苏区中央局向大会做《政治问题报告》。大会通过了根据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有关宪法大纲的来电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提供大会讨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文件,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
大会通过的《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个专政的目的,是在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的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国家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的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并宣布: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还规定不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的政治上、经济上的一切特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财产收归国有等。苏维埃政权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大会闭会期间,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下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并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
根据《宪法大纲》的规定,11月27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会议还选举毛泽东任人民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任副主席,决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设在江西瑞金。为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红军,11月2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通令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朱德任主席,王稼祥、彭德怀任副主席。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实行的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分为乡(市)、区、县、省和全国五级。各级苏维埃政府广泛吸收工农群众代表参加管理,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
争创“第一等的工作”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前后,苏区广大党员干部克服重重困难,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和创新实践,催生了争创一流的革命精神,争创了让人民群众交口称赞的“第一等的工作”。
兴国县是中央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区域,各级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认真解决群众遇到的问题,得到了人民群众衷心拥护。
时任兴国县委书记谢名仁,被同志们称为“不知疲倦的人”。他提出“要用冲锋的精神,做好革命工作”,领导兴国县委提出“苏区干部十带头”,创建了扩大红军、支前、优待红属、支援苏区经济建设等模范工作。年,中共苏区中央局发出扩大红军的号召。为响应号召,谢名仁制订了兴国“红五月”扩红突击计划,从党内到党外,进行了层层动员,在3个月内就成立了闻名遐迩的工人师、少共国际师和模范师。兴国县的这一扩红举动,带动全苏区兴起了赤卫军模范师整团整师加入红军的扩红热潮。
兴国县长冈乡苏维埃政权成立后,每天除留一名干部值班外,其他干部一概下到各村,督促、检查、巡视和指导工作。年,由于国民党实行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长冈乡夏荒缺粮,红军家属刘长秀家终日以南瓜野菜充饥。乡苏维埃主席谢昌宝了解情况后,委派村苏维埃代表主任万必才背了一斗多粮食送到刘长秀家,以解燃眉之急。年春荒,长冈乡苏维埃政府又组织人力到外地购买粮食,以解决群众的吃饭问题。长冈乡苏维埃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模范行为,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极大信任和积极拥护。年11月中旬,毛泽东到长冈乡调查,当地群众发自内心地说:“共产党真正好,什么事情都替我们想到了!”
福建上杭县才溪乡苏维埃政权建立后,才溪乡苏维埃政府干部深入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当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了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才溪乡苏维埃政府按照当地的换工习惯,于年办起了耕田队。年,根据自愿互利原则,在耕田队基础上又创设了全苏区第一个劳动合作社,组织各种生产互助,有效保证了农民增产增收。为了进一步为民谋福利,年11月,才溪乡苏维埃政府创办了闽西第一个消费合作社——才溪区消费合作社。年,又创设了粮食合作社。这些创举,打破了敌人对苏区的经济封锁,解决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必需品问题,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也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革命热情。
苏区干部好作风
调查研究是共产党人的传家宝,是做好领导工作的基本功。毛泽东指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号召各级干部“迈开你的两脚,到你的工作范围的各部分各地方去走走,学个孔夫子的‘每事问’”。他带头深入农村调查研究,亲自撰写《寻乌调查》《兴国调查》《长冈乡调查》等报告,推动苏区各项建设。在毛泽东的倡导和影响下,年到年春,中央苏区兴起了一股调查研究热潮。
苏区县、区、乡各级政府,除个别干部留在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或联络通讯外,其他干部一律根据形势需要,挎上灰布大背包,揣着文件、公章、笔记本和简单的生活必需品及干粮,徒步深入急待解决处理问题的村子甚至农户家里,去访问、察看具体情况,当面解决问题。
苏维埃政府既抓干部勤政问题,也抓干部廉政建设。年12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二十六号训令》,规定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贪污公款达元以上者处以死刑,元以上元以下者处以2年以上5年以下监禁,元以上元以下者处以半年以上2年以下监禁。年初,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出:在财政政策上,“应该使一切苏维埃人员明白,贪污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向着贪污浪费作坚决斗争,过去虽有了些成绩,以后还应加倍的用力”。这次大会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颁布法规,建立了审计监督制度。
年3月8日,中共中央党务委员会、工农检察委员会在《红色中华》发表《检举于都县营私贪污官僚》一文,宣布于都县挖出重大贪污案犯。3月29日,项英副主席发表《于都检举的情形和经过》。当时,于都共查出贪污案件23起。经过审理,撤销刘洪清中共于都县委书记职务,撤销熊仙壁于都县苏维埃主席及中央执行委员职务。贪污首犯刘仕祥(贪污公款余元,并挪用公款做生意,向总供给部报假账,冒领动员费)、刘天浩等人被枪毙。通过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纯洁了干部队伍,密切了党和红军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苏区干部真正与广大人民“有盐同咸,无盐同淡”,在群众中树立了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好形象,得到了苏区人民的由衷拥护与赞扬。
(摘编自《湘潮》年第4期鲁青/文)
原标题:《第一个全国性红色政权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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