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16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基〔〕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年吉林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生报名
(一)报考对象
具有我市年初中毕业年级学籍及具有报考我市高中段各类学校资格者均可报名,具有我市学籍的初二年级学生按要求报名参加地理、生物等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
(二)报考资格
1.应届毕业生可兼报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与高等教育衔接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等)。
2.往届毕业生可报“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报考普通高中只可报一般高中和三所中职学校的普通高中实验班,报名后必须参加当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录取时不享受奖励政策及指标生政策。
3.随迁子女凭居住证、父母务工证明等材料,经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加流入地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考时享受与流入地学生同等待遇。在流入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申请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4.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学生经身份认定后在居住地参加考试,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5.外国国籍考生可正常报名、参加考试,但不享受统招生、指标生、文体特长生录取政策。考生可凭中考成绩到有相应资质的高中申请入学。
6.残疾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三)报名时间、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
级考生补报名及往届生报名:3月21日8时至6月23日16时。
级考生报名:3月24日8时至31日16时。
级考生照片采集工作于4月3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结束后,吉林市域内学生不可办理转学、学籍变迁等手续。
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详见“吉林市中考招生信息网”中考考生报名流程。
(2)在籍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报名资格初审,由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复审并组织报名。
(3)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持初中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报名。
二、志愿设置、填报原则和办法
(一)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1日8时至19日16时。
(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设三个批次,按以下顺序进行录取:①提前批次录取;②第一批次录取,二次征集志愿;③第二批次录取。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提前录取,不单设批次。提前批次、第二批次按照顺序志愿进行录取,第一批次按照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平行志愿(即第一批次的第二、三、四、五志愿)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为原则。
(三)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置。
1.中等职业学校中职高职“3+2”专业和五年一贯制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设两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置三个专业顺序志愿。
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专业在第二批次进行录取,设置三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设置三个专业顺序志愿。
(四)城区普通高中志愿设置。
1.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在第一批次进行录取,设置一个录取批次,五个志愿。
①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兼指标生志愿、民办(自费)高中志愿、中职学校普通高中班志愿。统招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11所高中(志愿)为:吉林市第一中学、吉林毓文中学、吉林市第二中学、吉林市第四中学、吉林市第十二中学、吉林市第十八中学、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吉林市实验中学、吉化第一高级中学校、吉林松花江中学、吉林江城中学(吉林一中教育发展集团东校区)统招。被录取的考生,分数高于或等于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的为“统招生”,分数低于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符合指标生录取政策的为“指标生”。
统招、民办(自费)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9所高中志愿为:吉林市朝鲜族中学(非朝鲜族考生部分)、吉林市第三中学、吉林市第十三中学、吉林市第五十五中学、吉化第三中学校、吉林市江机中学、吉林江城中学(吉林一中教育发展集团东校区)自费、吉林市亚桥高级中学自费、吉林市第一中学中加班(须合作方面试合格)、吉林市第十三中学中韩班(须校方面试合格)。考生分数须高于或等于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方可被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为“统招生”或“自费生”。
中职学校普通高中班是吉林女子学校、吉林机械工业学校和吉林工贸学校3所中职学校设立的高中班。志愿为:吉林机械工业学校普通高中班、吉林工贸学校普通高中班,吉林女子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只招女生,美术、舞蹈、音乐和传媒方向,须校方面试合格)不设置志愿,纳入高中文、体特长生录取序列。
②第二、三、四志愿也可报以上20所学校的23个志愿。
③第五志愿为一般高中、民办(自费)高中志愿、中外合作办学志愿、中职学校普通高中班志愿,可报以下学校:吉林市第三中学、吉林市第十三中学、吉林市第五十五中学、吉化第三中学校、吉林市江机中学、吉林江城中学(吉林一中教育发展集团东校区)自费、吉林市亚桥高级中学自费、吉林市第十三中学中韩班(须校方面试合格)、吉林机械工业学校普通高中班、吉林工贸学校普通高中班。
2.考生未被第一志愿录取,分数高于或等于第二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或自费线的考生,可以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三、四、五志愿按照上述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阅“吉林市中考招生信息网”每一志愿栏可填报的志愿项目,慎重选择。
3.普通高中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在录取时段内只进行一次志愿征集,设两个志愿栏。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通过“吉林市中考招生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各类招生计划,在网上向本批次内未被录取的考生二次志愿征集。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报名序号、报考密码登陆“吉林市中考招生信息网”,二次填报志愿。
(五)各类学校志愿填报办法。
1.考生在招生学校中任选志愿,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
2.考生凭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提供的报名序号和密码,登陆互联网,进入“吉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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