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深圳事业单位联合招考公告已经发布,具体公告内容详见正文。

一、招聘详情

本次一共招录人,其中包括深圳市属人、大鹏区25人、宝安区人、光明区40人、南山区65人、龙岗区40人、福田区34人、坪山区21人、罗湖区21人、龙华区45人、盐田区20人。

二、招聘基本要求

招聘对象:年9月1日—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年10月25日之后出生),特定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岗位信息为准;

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其他要求:符合岗位关于职业资格、工作年限、专业等要求。

三、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公告原文附件5)。

报考时间:年10月25日10:00至10月29日17:00,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打印准考证:年11月16日10:00至11月21日9:3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此次招聘的笔试分为一般类、医疗类和护理类,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其中:

1.一般类考一科,题型为客观题,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能力知识。

2.医疗类和护理类均考一科,题型为客观题,考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医疗类按岗位需求细化笔试科目(见《招聘岗位表》),各科目的笔试内容范围见考试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年11月21日(周日)上午9:30—11:0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线将于年12月21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

五、资格初审

(一)时间、地点在发布笔试成绩时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同时公布。

(二)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人员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由宝安区委组织部和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组织。

报考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七、聘用流程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或其行政主管部门)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或区组织人事部门在网上公示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相应岗位有空缺并经单位同意,可聘用在符合岗位条件的上级岗位。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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