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德镇市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依据笔试成绩需要进行加试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得低于40分)进行资格审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时间:市直单位于年1月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16∶30进行;县(市、区)于1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16∶30进行。
三、资格审查地点: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沿江西路59号)。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查询认证,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岗位要求其有工作经历的,参加审查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4、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现为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人员,需出具由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其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其缺额根据《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专业科目加试时间另行公告。
资格审查可以委托他人进行,除需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
五、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必须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进行核验“赣通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行程码”无异常,健康状况无异常的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审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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