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白癜风微信交流群 http://liangssw.com/bozhu/12961.html

通告2月4日,于都县收治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患者。患者徐某某,女,30岁,罗坳镇三门村圩上组人,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流行病学调查,其近期行动轨迹如下:

1月20日,患者夫妻驾车从成都回到家。

1月21日,患者独自1人到罗坳镇岩背村社前组邹某玲家(邹某玲及其家庭成员蒋某先后被赣县区确诊)。

1月22日,患者在家,未外出。

1月23日10:30许,患者一家驾车到县城学府商街喜晨大润发超市购物,全程未佩戴口罩。从喜晨大润发超市出来后,患者一家驾车到罗坳镇岩背村社前组邹某玲家做客,一同做客人员有刘某某、徐某某、刘某某三人,患者于当日19时许离开。

1月24日16时许,患者步行至三门中学门口宗祠拜神,于16:20左右返回家中。

1月25日17时-21时,患者一家驾车至邹某玲家聚餐。

1月26日,患者居家,未外出。

1月27日-28日,患者曾自驾至罗坳镇岩背村社前组邹某玲家。

1月29日,患者居家,未外出。

1月30日15时许,患者驾车至罗坳镇惠客隆购物广场购物,在内停留约30分钟。

1月31日16时,患者驾车至三门超市购物,在内停留约10分钟,全程佩戴口罩。

2月1日-2日,患者居家,未外出。

2月2日19时许,因通过流调排查出患者与邹某玲存在密切接触,县疾控中心对其进行隔离留观。

2月4日,医院新型冠状病毒初筛监测,呈阳性。

县疾控中心对徐某某提供的密切接触人员按规定进行了隔离留观。为更详细掌握接触情况,请与徐某某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尽快与所在单位或所在村(居)委会联系,并居家留观。在上述时间到过上述场所的人员,也请进行居家留观,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z/472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